江西赣州《上犹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2018-01-19来源:上犹县政府网
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犹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上府办发〔2017〕102号)
2017年12月27日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38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整合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7〕18号)和我县《关于印发<上犹县整合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上府办发〔2017〕83号)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要求,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权益为核心,以规范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通过构建一个交易品种较为齐全、组织架构清晰、管理制度规范、交易方式便捷、技术信息联动、交易风险可控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逐步建立“权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进一步深化农村“三权分置”改革,推动农村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促进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性收入,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努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平等性原则。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对农村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流转交易主体地位,鼓励自愿互利、平等协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违背农民意愿,不得强迫流转交易,不得妨碍自主流转交易。二是坚持规范性原则。必须坚持公开透明、公正交易、公平竞争,坚持交易程序、规则、办法的规范,通过不断强化政策制度支撑,逐步形成完善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监管办法和服务方式。三是坚持统筹性原则。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结合起来,统盘筹划,整体部署,互动并进,使之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推动力量。四是坚持渐进性原则。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按照“先易后难、由浅入深,由点到面、先试后推,分类推进、循序渐进,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要求,稳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三)目标任务。加快建成“村收集、镇审核、县交易”,覆盖全县、功能齐全、规范有序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2017年11月底前,县建成资源共享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2017年12月底前,建成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具备农村产权信息收集、审核、发布以及流转交易功能;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开展产权评估、抵押融资、合作保险、产权经纪、项目推介以及担保、法律、会计等配套服务,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综合性、专业化服务,建成功能完善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框架
按照统一交易平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六统一”的模式,建立全县统一的交易平台,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实行分办理业务。具体设立方式和职责如下:
1.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以现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基础,增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牌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部增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部牌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主要为农村产权的流转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收集和发布本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依照规则组织农村产权现场或网络竞价交易,出具交易鉴证书,并将交易鉴证书作为产权变更、备案登记的重要文件;对接交互县级相关部门数据;指导乡(镇)、村(社区)网点建设及工作开展;开展辖区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业务培训;提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相关咨询;配合市级开展相关配套服务及中介服务。
2.乡(镇)交易平台。以现有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础,依托现有的窗口和人员,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窗口。挂“××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牌子。主要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场所和服务;负责收集汇总、核实和发布本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定期上报县级交易平台;依照规定组织小宗、简易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代办产权变更手续;对村(社区)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与培训;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宣传与咨询。
3.村(社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收集点。在村(社区)委会设立窗口,由村(社区)定工干部担任信息收集员。挂“××村(社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收集点”牌子,负责收集、初核、整理、查询和公示本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定期上报乡(镇)服务站。
(二)交易范围。法律没有限制的所有农村集体产权的流转处置都须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公开交易。鼓励农户家庭承包的耕地、林地的经营权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类产权流转交易,自主进入平台交易。现阶段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以下七类: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2.林权;
3.农村集体“四荒地”使用权;
4.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
5.农业生产设施设备;
6.小型水利设施产权;
7.农业类知识产权;
8.其他,农村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农民(集体)住房所有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待国家、省明确部署后纳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三)运行机制
1.管理模式。县、乡(镇)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实行“六统一”(统一交易平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的管理模式,逐步形成信息共享、交易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
2.信息管理。开发网络信息传输和交易系统,在现有公共资源交易网开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子板块,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统一信息网站和数据库系统,实现信息发布、业务管理、网络竞价交易等核心功能,为产权交易人提供资料录入、信息查询和网上交易等服务。
3.交易制度。出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制订交易规则和申请登记、交易鉴证、动态报价、协议转让、网络竞价、公开拍卖、资金结算、收费管理等制度和有关合同文本格式。
4.交易程序。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交易活动,应按照“转让申请→前置审查→委托交易→信息发布→确定方式→组织交易→成交签约→结算交割→交易鉴证→变更备案”程序进行。
5.权属登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粮、国土、房管、林业、果业、水利、市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转让标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按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审核、产权查档和权属确认。农村产权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转让意向后,签订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合同,由同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审核、登记后出具《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凭证》,有关部门根据凭证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权属变更(转移)登记。
三、职责分工
1.县委农工部:牵头组建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组织制定《上犹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协调,组织做好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调试运行工作。
2.县编办:负责审核并落实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所需人员编制。
3.县人社局:负责做好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所需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所需的各项工作经费。
5.县农粮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数据库与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有效衔接,并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交易的前置审核和交易登记工作。
6.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林权交易的前置审核和交易登记工作。
7.县茶果局:负责做好茶、果园交易的前置审核和交易登记工作。
8.县水利局:负责做好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交易前的核准工作。
9.县城建局、县国土局、县房管局:由县城建局牵头,县国土局、房管局配合,做好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交易的前置审核和交易登记工作。
10.县科技局:负责做好农业类知识产权交易的前置审核和交易登记工作。
11.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做好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机构设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子板块建设、网络竞价交易系统开发、交易场所设备配置及其所需经费预算,起草制订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程序、交易制度和《上犹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并做好交易平台的运营维护。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犹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委农工部部长担任副组长,县委农工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城建局、县国土局、县房管局、县科技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部,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农工部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建立统一规范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重要性,按照本方案要求,迅速明确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配合,全力做好工作衔接。各乡(镇)要明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村(社区)信息收集员、乡(镇)交易站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各部门单位要明确本行业具体负责人员,确保乡(镇)、本行业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平台)规范运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培育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专业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催生和激发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主体活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一是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撰写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的宣传材料,从政府、农村、企业等三个层次不同角度宣传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相关政策、激励措施、平台功能、交易流程、走平台和不走平台交易的优劣对比、注意事项和交易典型案例等;二是要充分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推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交易流程等相关知识,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范围,有效组织和引导农村集体产权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内依法流转交易;三是组织县、乡、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讲解政策、平台介绍、交易流程等。
(四)落实工作经费。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正常有序运行,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和设备维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日常运转经费,确保农村产权集中交易工作有序推进。
(五)强化检查监管。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当作“深化农村‘三权分置’改革,打造完善创新平台”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注:上犹县,隶属于江西省赣州市。位于赣江上游,江西省西南边陲,赣州市西部;东邻南康区,南连崇义县,西接湖南省桂东县,北毗遂川县。下辖6个镇、8个乡,总面积1543平方千米,32.22万(2015年末户籍人口)。
上犹县地形从西北向东南倾斜,东、北、西和西南多高山,东南为丘陵、河谷盆地;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四季分明,无霜期长。旅游景点有五指峰国家森林公园、柏水寨景区、陡水湖、园村、赣南森林小火车、南河湖景区等。
上犹于南唐始建县,因治所建于大犹山之南,犹水口上侧,故名。上犹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曾获“中国低碳旅游示范县”、“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