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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联合督导组来我省督导“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日期:2018-10-23 11:47:00 作者:车洪杰 稿源:省经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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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面会现场


  10月17-19日,由国家发改委农村经济司李明传任组长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部门联合督导组一行来我省督导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副省长胡强主持见面会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宋雷鸣,厅党委书记江枝英参加情况通气会,厅长胡汉平参加见面会并汇报了我省工作进展情况。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多超,省发改委副巡视员王威,厅领导刘光华、刘宝林参加有关活动。

  见面会上,李明传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体部署,以及中央“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小组有关工作安排,并对我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第一阶段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督导的重点环节进行了具体部署。

  胡强指出,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督导组工作,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并从四个方面抓好清理整治工作落实,一是聚焦问题抓落实。对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下一步督导组检查时指出的问题,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二是压实责任抓落实。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省政府对全省的专项行动负总责,对全省耕地保护、遏制农地非农化负总责,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开展清理排查和整治,确保责任落实“无真空”,工作落实“无死角”。三是严肃整改抓落实。针对第一阶段摸底排查发现的问题,将组织人员赴现场核实,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方案,限期市县政府整改完成。四是恢复生产抓落实。抓好整改的同时,将着力做好对整治大棚生产主体的监督指导,督促其拆除违法违规非农设施,恢复耕地地力,尽快回归农业生产,确保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稳定。

  督导组还现场督察了南昌县、丰城市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  


胡强副省长出席见面会


通气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