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塘镇鱼塘
标的物名称 | 上塘镇鱼塘 | 所在区域 | 丰城市上塘镇金家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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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面积 | 126.11亩 | 流转年限 | 30年 | |||
土地四至: | 东至:金坊、江家田 | 西至:范家田 | ||||
南至:周家、范家田 | 北至:金家段药湖导托 | |||||
流转用途 | 水下养殖 | 流转方式 | 出租 | |||
挂牌价格 | 1000000.00元 | 附着物 | ||||
其他说明 | 1、竞价方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交清全部中标款; 2、中标方不能转包,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出租合同,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3、中标方必须对现有鱼塘进行提升改造,改造需在现有的水面面积内进行,不能扩面,不能破坏现有的水系,不能影响抗洪抗旱安全;同时要求中标方改造投入资金两年内须达150万元以上额度,改造后达到水面清洁、堤坝夯实、道路平整、绿化成行、灯光到位,初步实现农业观光的效果。否则,出租方不给予通电。 4、中标方必须在符合国家农业产业和环保条件要求下进行养殖,水面上不能进行禽类养殖行为(如养鸭、养鹅等): 5、在承包期内如遇到国家征用时,中标方无条件必须同意,征用时按中标方当时的实际工程量一事一议;承包到期后所有设施中标方无补偿全部归还政府。 6、水、电、路情况:①上塘镇可协调通电,但通电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担;②进鱼场有现存公路,中标方可以修整,费用自行负担;③通饮用水没有条件,中标方自行解决;④发包方可将老渔场办公室、渔场食堂、渔场看守房各1间提供给中标方使用,中标方只能将其进行修膳,不能拆除再建。 7.受让方条件:必须以农业公司、养殖公司、家庭农场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参与报名竞标。 | |||||
交易方式 | 竞拍成交 | |||||
联系人 | 张根新 | 联系电话 | 139705482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