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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4-01-26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丰城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1月24日

  丰城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经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流转形式

  流转形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法定的出租、转包、转让、互换、入股、托管等方式进行,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1.农户自发流转。鼓励农户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按照自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转让、互换等方式流转给其他农户或经济实体,促进土地自发流转。

  2.委托流转。即农户先与村委会、相关单位或个人签订委托流转合同,然后由村委会、相关单位或个人受委托与受让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3.企业租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经济实体,规模化地租赁农户耕地,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序流转。

  4.成立土地合作社。在不改变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民成立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合作社,由合作社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土地。合作社也可以将土地租给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进行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

  5.其他方式流转。积极鼓励各乡镇探索和实践其他土地流转形式,促进土地高效有序流转。

  二、流转程序

  1.收集流转信息。有土地流转意向的农户,以书面形式向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提供流出、流入土地的位置、面积、适宜用途、参考底价等信息,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信息采集员将收集到的土地流转信息汇总后,定期上报至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

  2.发布流转信息。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要及时收集、整理各村上报的土地流转信息,建立土地流转台账。要对所辖村土地流转的数据进行采集、分析整理,将收集到的流转信息通过广播、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形式及时发布,并将土地流转信息每半年上报市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以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

  3.双方对接洽谈。在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指导下,土地流转供求双方按照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自主协商洽谈所流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价格等内容,并达成一致意见。

  4.签订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应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提供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样本,指导流转双方当事人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书,合同书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当事人、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各持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要对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进行纠正。

  5.鉴证流转合同。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根据流转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依法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鉴证。

  6.办理流转登记。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要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对以转包、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及时办理相关登记;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等手续。

  7.监督履行合同。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负责监督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履行情况,对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解处理。

  8.纠纷调解仲裁。土地流转合同发生争议或者违约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书面申请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进行调解,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应在接到申请的15日内及时进行调处。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9.资料归档保管。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要对土地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等及时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三、实施内容

  围绕健康、有序、高效的土地流转要求,启动和实施“五个一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运行、管理和服务机制。

  1.设立一个平台。在市、乡两级成立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其主要职能暂定为“七负责”,即:负责宣讲和解答土地流转有关政策;负责编制土地流转规划、筛选土地流转项目,指导确定土地流转基价;负责收集、汇总、存储和发布土地流转信息;负责审查规模土地流转受让人的资质:负责审查、鉴证和登记土地流转合同;负责核实耕地面积;负责调解土地流转纠纷。其建设标准初定为“七有”,即有规章制度、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场地、有交易场所、有档案橱柜、有卷宗资料、有公示告知。

  2.构建一个网络。分别在市、乡、村级设一名土地流转信息管理员、联络员、采集员。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设一名土地流转信息采集员,可由村会计担任,负责收集本村土地流转信息,包括:流转面积、时间、意向价格、地块等情况,并登记造册,及时报送至所在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设土地流转信息联络员,负责对各村上报的信息进行汇总、存储、上传和发布,使供求双方形成有效对接;市土地流转交易中心设土地流转信息管理员,负责统一管理本辖区内的土地流转信息以及与上级业务部门的业务衔接等。当有一定规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后,由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开始逐级上报。

  3.建立一个窗口。乡镇农技综合服务站或便民服务中心要宣传土地流转政策,发布土地流转讯息,推介当地农业产业优势和项目规划,让土地流转政策和流转信息走向大市场。

  4.规范一套制度。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省农业厅下发的《江西省农村土地流转操作指南》,统一土地流转的程序和手续,修订土地流转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制度和纠纷调解制度。

  5.完善一套资料。采取自上而下指导(流转面积核实)、自下而上交帐(流转面积上报)的方法,建立完善土地流转资料档案,并按规定分类、立卷、归档、保存。